听风雅叙的窗户一间间推开,客人们交头接耳,小声议论,有人认出马煜,惊呼声四起。
“这不是冯家二房的马爷吗,他可是化神期高手!”
“不会吧,你是不是认错人了,他分明被打得像条狗,怎么会是化神期强者?”
“没认错,快年底了,我还请他吃过饭呢!”
“谁这么厉害,竟能把马煜打成这样?”
“应该说谁这么大胆,这里可是雁峰城,冯氏的地盘。”
雅间中,向远嫌弃挥挥手,仿佛随手扔掉一块破抹布:“插标卖首之辈,挨打都站不稳,还想噬主,怎么好意思的。”
五个先天期呆若木鸡,立在原地如喽啰,不知如何是好。
冯文书打人如挂画,强如马煜都被一拳打飞,他们这些小喽啰上了,岂不是当场融入天地之中。
怎么办,现在请他吃饭还来得及吗?
向远为人最是心善,见不得他们为难,横臂一扫,五指虚握,挨个摄来,一人赏了一发拳印,将他们在大街上摆了个整整齐齐。
五个断了线的风筝倒飞而出,重重砸在大街上,一人一个坑位。
轰!
向远腰斜胭脂剑,一跃而下,使了个千斤坠的法子,落地时踏碎街上青砖。
没别的意思,装个逼意思一下。
这不,碎石飞溅,尘土飞扬,气势十足,大高手的人设立马丰满起来了。
想到门缝里看人的素染剑尊,向远有样学……这个学不来,改为以鼻孔示人,对失魂落魄的马煜勾了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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