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敖丙对这玉书的想法,便是这玉书,是与他无比契合的伴生之宝,更是能与他的道果,交相辉映,甚至,他还能借此至宝,对那些大罗形成一定的钳制。
可在往元天走了一遭过后,敖丙对这信义玉书,便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这至宝的力量,固然强大。
但越是如此,这至宝就越是不能被他独据——这信义玉书,应该是由包括他在内的,那些签订了名录的大罗所共同执掌。
那些大罗们,能得到这信义玉书的回馈。
天地之间的那些信义之辈,也同样能通过这信义玉书的回馈。
如此,才是正道——说白了,就是信义这个东西,本来就应该是发自于内心的东西,而不是要以什么东西去约束的。
需要约束的,那不是源自于道德的信义,而是源自于法律的准绳。
只是,这天地之间,信义这个东西,需要一个保证——然后,才有了这信义玉书。
可就算如此,这信义玉书的存在,也只应该是作为一个保证,而不应该是成为拿捏的手段。
其最理想的结果,便是诸位大罗们签订了这信义玉书过后,谁都不去理他,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任由这信义玉书,消融于天地之间——彼时,这信义二字,便算是彻底的融入了每一个人的心头,融入生灵的本性与本能之间,再也不需要什么约束,更不需要什么保证。
这,才是真正的信义之道。
若是敖丙要独掌这信义玉书,那么唯一的后果,便只是令签订了信义玉书的大罗们,费尽心机的去寻找和试探这玉书的漏洞——如此,反而和信义玉书的存在相背离。
让所有人都相信信义,而不是让敖丙独掌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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