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定能够保大王子平安。
呼啸的风从耳边掠过,盯着前方停下来的突厥人,李昂觉得身上的血在灼烧,他抓起马鞍旁的战枪,对着前方的骑影,投掷了出去,锐利的枪锋撕扯着气流,发出了呜咽的利啸,贯穿了一个突厥武士的身躯,将他扎下了马。
惨嚎声里,阿史那社尔勒住了马缰,他厌倦了奔逃,他是突厥的大王子,将来继承可汗之位的男人,而在他身边的,是突厥最强的军队,金狼骑,可是现在他们却被人数少于他们的秦国骑兵追杀,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要厮杀,用手里的刀锋告诉那些秦国人,突厥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勇武的战士。“杀!!!”他大喊了起来,策马冲向身后的秦国骑兵,金狼骑们唯有紧紧地跟了上去。
一蓬血雨狂飙着飞洒在风中,仅仅是短短的刹那间,冲在最前的金狼骑捂着喉咙从马上载了下去,他临死也想不到那柄其貌不扬的三棱状刺刀,竟然这般可怕。
恐怖的锥形刀尖,棱状的刀身以及三道泛着幽光的血槽,构成了李昂手中令人绝望的军刺!这是他找玉龙堡的刀匠按着他以前惯用的63式三棱军刺,用手锻花纹刚这种近乎奢侈的百炼钢,花了整整一年功夫才打造出来的。它是这世上最强悍的三棱刺刀,一旦刺中,绝无生还。
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杀死敌人,这就是李昂过去身为特种侦查兵时被灌输的战斗信条,兔起鹘落间,当他第七次拔出令突厥人胆寒的军刺时,阿史那社尔几近崩溃,他面前这个如同大雪山一般冷酷的秦国人,那种凌厉的眼神让他不寒而栗,“呀!”他吼叫了起来,奋起最后的勇气,挥出了手中的弯刀。
森冷的刀锋在风中划过一道刺目的弯弧,斜插在了地上,嗡嗡作响,阿史那社尔跪在了地上,神情麻木。
寂静的战场上,残存的四名大秦骑兵看着夕阳下那浑身浴血的身影,眼中充满了尊敬,因为那些伤痕,本该砍在他们身上。这时远处响起了马蹄声,李昂冷静的眸子掠过那扬起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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