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是什么肆意洒脱的侠客。”秦鹤洲说。他曾是搅动江湖的放网者,朝廷监视武林的鹰眼,如今则是朝不保夕的丧家犬。他从来没有做过一天肆意的江湖侠客。
“我杀过很多人,也救下过很多人。”
“那你有没有后悔过?”
秦鹤洲冷笑:“他们不死,便有更多人的要去死,我哪有时间去后悔?”
周秦神色微变,但在被人发觉前又重带笑意:“公子是怎么进入江湖的呢?”
“我自小没见过双亲,被一乞丐养大到六岁,后遇灾祸,乞丐死了,留我一人无处可去,遍辗转南北,混口饭吃。”
秦鹤洲无师无门,辗转江湖各处,跟随民间艺人偷师学艺,十一岁时误入武馆,仅凭偷看习得的身法,得到馆主青睐,许他跟着学艺,十六岁便一人灭掉崔云满门,杀羽春楼主,自此登顶羽春。
或许对没有派系传承的秦鹤洲而言,进入羽春确实是能名扬天下的最快途径。
“后来我偶然偷师,得入武道,十六岁独自一人灭国贼二百余人……再往后之事,便不能同你说了。”
秦鹤洲话讲多了,便觉胸口闷痛,猛地嗑了两声,又带了几点血来。
周秦递来帕子,秦鹤洲道谢接过,擦干了手中血迹。
“二百余人……你是说崔云山庄?”
秦鹤洲心中生惑:“是,但你怎知崔云?”
“少时听侯爷提起过,说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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