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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侯使荀\ue19d来聘。
[疏]“九月辛酉”至“来聘”解云:诸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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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身服斩衰三年,是以曾子问云“诸侯相见,揖让而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г服,失容,则废。’”然则天王九月崩,而四国得行朝聘礼者,杜氏云“辛酉,九月十五”“冬者,十月初也。天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是也。若然,则四国行朝聘之时,王之赴告未至于鲁,经书“天王崩”得在朝聘之上者,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案而为经,虽四国未知,何妨先书乎?
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
[疏]“二年”至“简王”解云:隐三年传云“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而此书者,即文公九年传云“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则书”彼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简王去年九月崩,至今年正月,但始五月矣,所谓不及时,是以书之。
郑师伐宋。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ue4bf仑卒。(不书葬者,讳伐丧。\ue4bf仑,古\ue296反。)
[疏]注“不书”至“伐丧”解云:春秋之内,诸侯之卒,不书其葬,非止一义而已:或讳背殡用兵,或讥其篡,或剌不讨贼,枉杀大夫。案郑伯,襄公子之子,继体为君,复非篡立,从成十五年即位以来,未有罪恶之事,明其不书葬者,不为上事明也。而下又云“冬,仲孙蔑会晋荀\ue19d”以下云云“于戚,遂城虎牢”传云“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丧也”然则既不为上事,下即有讳伐丧之文,则知不书葬者,正为诸侯讳其伐丧故也。
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ue19d、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娄人于戚。
已丑,葬我小君齐姜。齐姜者何?齐姜与缪姜,则未知其为宣夫人与?成夫人与?(齐姜者,宣公夫人九年缪姜者,成公夫人也。传家依违者,襄公服缪姜丧未逾年,亲自伐郑,有恶,故传从内义,不正言也。缪,音穆。人与,音馀。)
[疏]“齐姜者何”解云:欲言成母,谥不言宣;欲言成妻,与成谥别,故执不知问。注“齐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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