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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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恶不,乌路反,下同。)
[疏]注“与卫”至“宋异”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于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取\ue169,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疏]“取丛”解云:丛有作“邹”字者。注“取邑”至“知例”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疏]注“月者”至“子孙”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ue1ed霜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ue1ed霜而不杀万物,至当\ue1ed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ue1ed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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