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注“不为”至“恶也”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ue20d于庄公。其言吉何?(据\ue20d于大庙不言吉。吉\ue20d,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ue20d”至“言吉”解云:即僖八年“七月,\ue20d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ue20d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ue20d,于大庙可\ue20d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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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ue20d,大庙便可\ue20d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ue20d\ue20e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ue20d则\ue20d,遭\ue20e则\ue20e。君数,所主反,下同。\ue20e,音洽。)
[疏]“未三年也”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注“礼,\ue20d\ue20e从先君数”解云:谓为\ue20d\ue20e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ue20d则\ue20d,遭\ue20e即\ue20e耳。注“朝聘从今君数”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ue7a1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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