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巳盟,曹子В剑而去之。(В,辟也。时曹子端剑守桓公,巳盟,乃В剑置地,与桓公相去离,故云尔。В剑,普交反,辟也,辟剑置地。刘兆云:“辟,捐也”辟也,婢亦反,下同。去离,力智反。)
[疏]注“时曹子端”至“故云尔”解云:端,犹始也。言曹子从始持剑而守桓公矣,及其盟讫,乃В剑而置于地,乃与桓公相去离者,释传云“而去之”之文。
要盟可犯,(臣约其君曰要,见要胁而盟尔,故云可犯。要,一遥反。)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以臣劫君,罪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诸侯犹是翕然信乡服从,再会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故云尔。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
[疏]注“再会于鄄”解云:即下十四年冬及十五年春比会于鄄是也。注“同盟于幽”解云:即下十六年冬“同盟于幽”是也。注“劫桓”至“劫人也”解云:正以成二年书取汶阳之田故也。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其言会伐宋何?(据伐国不殊会,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伐国不殊会”解云:与上诸侯俱是伐宋,事不殊异,何劳别生会文乎?故难之。注“曹伯”至“诸侯”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因以分别功恶有深浅也。从义兵而后者,功薄;从不义兵而后者,恶浅。别,彼列反。)
[疏]注“本期”至“举会”解云:若其不后,宜言单伯会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如下文“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之文。注“从义兵”至“功薄”解云:即此是。注“从不义”至“恶浅”解云:无经可据,但言理当然也。
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本亦作“甄”规因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娄人伐儿。(儿,音\ue4b4阝。)
[疏]“夫人姜氏如齐”解云:复与桓通也。“秋宋人”至“伐儿”解云:范氏云“宋主兵,故序齐上也。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
郑人侵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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