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梅梅是个老实的农村女孩,勤劳肯干,是秦母下乡替儿子相中的。
“女婿!”
“姑爷!”
老丈人,还有三叔、三婶都在院里,包括二叔家的捡娃,这位,他至今都没记住大名叫什么。
“姐夫!”小京茹和哥哥秦光军也跑了过来。
院里住了不少人,但之前秦光明成家时,秦淮茹就给定了一个规矩,年青一代的,要是结婚了就得搬出去,但可以偶尔回来小住,做客就不收房租了。
李治国觉得挺好了,搬出去也是为了这些人好,不然一直没个房,也不是办法。
到了北屋,他喝了口茶水,见大伙都跟了进来,好吧,他才是老秦家的主心骨。
“捡娃,你大名叫什么?”
“姐夫,我叫光剑,我爸说我小时候不好养活,就起了个贱名叫捡娃。”
捡娃挠了挠头,有时候他都忘了自己叫什么。
“得,还是叫你捡娃吧。你爸妈现在咋样?我一直说下乡,倒是好些年没去过村里了。”
李治国现在去村里,连饭都没得吃,各家不准开火,去了就不是变形计,而是受苦啊。
“我爸妈挺好的,在大队吃公共食堂,早饭也在食堂吃,每个月还给发三块钱,就是地没了,归社里了。”
捡娃又挠了挠头,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但却是能吃苦的,跟着何大清学厨,现在已经能上小灶了,估摸也是何大清想偷懒,才加紧培养徒弟。
“嗯,食堂是随便吃,还是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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