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颜面。
手段越激烈越好、将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只有将朝野都搅动了,才能将曹叡架到朝臣的对立面,让他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位明君,进而很执拗的一意孤行继续支持夏侯惠。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夏侯惠要拿到切实可杀人的根据。
如果实在没有根据,也要让曹叡看到清查出来的成果,正是他所期待的。
君王一怒,血流漂橹。
在一言九鼎的权威面前,只要给出可裨益社稷的成果,曹叡就不会在意有无证据、是否有滥杀无辜之嫌;公卿百官更无法质疑对与错。
杨阜的失败,不是他能力不行,而是他没有杀人权。
试问,若在当时,洛阳典农部以“出产之寡,因战事频繁水利荒废之故;士家之寡,源于陛下兴修殿宇累死之故”为由搪塞罪责时,杨阜直接以“毁谤天子声誉”之罪将典农中郎将当场杀了,清查士家的事情还会推行不下去吗?
以杨阜刚直之名,且让曹叡看到了可丰盈国库与士家户籍增多的实在利益,朝臣即使有心阻止,又怎么说的动曹叡的心意呢?
“非常事,需非常之举。”
丁谧给出建议后,乃是这样总结的,“稚权既受天子之事,不可拘泥于常也。不然,必反受其咎也!”
对此,夏侯惠深以为然。
不止于他本就有同样的心思,更因为早在丁谧给予建议之前,傅嘏就趁着他沐休时到府面谈过。
就在他夜宿兵营考察中军将佐时,傅嘏与虞松私下数次坐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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