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国家只有法是不够的,是后患无穷的,或者说,一个国家推行任何单独性的思想理念都是错误的,多种化全面化才是正道。
说白了,治大国如烹小鲜。
亦如杂家之理。
对一位帝王而言。
什么好用,就应该用什么。
如果需要休养生息,那就用道家。
如果需要厉兵秣马,那就用兵家。
如果需要吏政严明,那就用法家。
如果说,教化子民,则是用儒家。
此外,还有很多很多方向,供一位帝王选择拟定。
所以,吕不韦一直认为,自己的杂家才是最适合当今秦国的,也是能让秦国的寿命延长的学派,这也是他推动的一次隐晦的变法,毕竟,他已经看到了秦国在一统天下之后的桎梏。
比如说军功制。
有仗可打,军功制没毛病。
拿着对手的首级升官发财。
确实是最公平的办法。
但无仗可打呢?
社会阶级就会固化。
大部分人都会被卡死在原地。
秦国之法已经到了必须要变的地步。
而在那时变,需要付出代价就不仅仅是流血了,因为那时的情况已经严重到尾大不掉的地步。
现在动刀,只是小打小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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