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男人?”
唐煜握了握拳头,道:“不。”
曾小白道:“那为何找这人妖买糕?”
唐煜没说话,答案其实显而易见。
这的确是为了保证食物没被下毒的最好选择。
毕竟谁会想到,他竟会去这么一个人妖摊子上买花糕呢?
唐煜又反问道:“你喜欢男人?”
曾小白摇了摇头,道:“我只喜欢女人。”
唐煜道:“那你为何跟着我?”
曾小白愣了愣,笑道:“我要去鄱阳会一个佳人,碰巧和唐兄顺路——你要去哪里?。”
唐煜不等他说完,便继续走了。
曾小白微微笑着,摇着扇子,亦步亦趋地跟上。
他笑的时候,眼睛虽然是弯的,可目光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他的目的是什么?
忽然听得一阵孩子的哭声。
只见不远处,有一个不过垂髫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身旁一个碎了的彩色风车,身前站着一个混混似的男人。
原来是小孩玩风车的时候挡了这混混的路,混混便将其撞倒,还踩碎了孩子的风车。
混混不少见。
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
但不少见难道就意味着这是正确的么?
混混一脚踢上小孩的胸口,骂道:“谁家狗崽子,走路不用眼睛,用不用大爷帮你把眼睛挖掉?”
小孩哭得更凶了,连滚带爬地抓住了离得最近的唐煜的裤脚。唐煜抽出腿,后退了一步,准备离开。
混混显然喝多了酒,哈哈大笑着拿出刀来,小孩惊恐地尖叫着,连爬几步死死抱住了唐煜的腿,哆哆嗦嗦地像只小狗。
这时谁还能抽身离去,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于是唐煜冷冰冰地道:“你奈何跟孩子过不去。”
混混嬉皮笑脸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平平无奇的旧剑,醉醺醺地大笑道:“就凭你这瘦猴也想跟老子逞英雄?”
唐煜阴着脸,手已放上了剑柄。
这把剑一拔出,今晚又要死一个人。
但他今天已杀了太多人。
杀人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
唐煜刚要说话,突然精神一紧,猛地一下抽出腿。
瞬间,青色的刀光一闪,小孩的两条小臂被砍落了在地上。
一旁,曾小白归刀入鞘,幽幽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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