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踏入时间机器,回溯到100年前。
在创作这部小说前,他收集了很多民国时期的旧报纸,在改到第13遍时,他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报纸已经旧了,纸张泛黄页片翘曲,但那个年代未必泛黄。100年前并不是一个如同褪色老相片一般泛着黄色的时代。
那时候的中国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业国,轻工业只在沿海城市和江边兴建,为数不少办在内地埠头的是张之洞主持的兵工厂,空气中不会飘起黑色的滚滚烟雾,但同样城市绿化无从谈起,城墙根下那棵老桂树就是东城区整个绿化。
早晨的时候人们要围在树下卖早点,蒸馒头煮稀饭,水蒸气飘起来,被笼在叶子底下,时间一长,树枝就被熏枯了。到了秋天,为了防止落叶,人们预先把叶子都打下来,树就秃了。
城里的路面都由香灰似的青黑细土覆盖,靠人力用重物夯平。但是细土无法永久性的平整,放上一两天,再一下雨,就会变成泥,被车轮碾出一道道的车辙印,太阳出来后再一晒,这些泥又变成土,区别是车辙印子半永久性地停留在了路面上。
牛马很自然地参与着城市交通,它们甚至比人更忙,除了有时忙里偷闲一甩尾巴,落下一坨粪便。一般要避让着走,不仅是为了防止被撞到,还有必要防止踩上一脚屎。牛马的屎只会被其他牛马踩到,再用车轮碾过去,就完美地融合进了泥里。
上街的人多了,空中会漂浮起神秘的灰色烟尘,这些烟尘往往臭烘烘的,因为里面浸了屎,在里面走上一两里路,人就会变成煤球。
那时候裹在人们身上的不是细布或呢子,皮草是只有王爷和大官才能穿的高档衣服。人们把烂絮和碎布织在一起,勉强蔽体而已,有时候全家只有那么一件衣服,谁上街谁穿,身材长大了,连扣子都扣不上,只能敞开,大方地露出排骨。越是书写,王子虚就越融入那个时代,或者说,他本就是那个时代。他所写的事情原本就存放在他体内,他用某种方式将它写下来,那些活过的人,发生过的历史,都是以他的血肉为养料重现于世,再次阅读,他不过是重新审视自己的血肉。越是沉浸,那个世界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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