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欲动。
“旺达你别。这事不能出一点乱子。他不答应那正好,我们还有斯特兰奇呢。”
斯特兰奇沉默地枯萎在座位上,横了眼逃过一劫的索尔,心想;你们怎么就不讲讲那位大个子?!
托尼史塔克人生第一场独自参加的派对不在他的自传或任何媒体纪录中。
或许,他是有提到过,那场派对他甚至不该被放进去,因为他才十四岁,距离法定饮酒年龄遥远得可以。总而言之,他有钱,而他刚进入mit,从来没离开父亲掌控过──而且是纽约到麻省这样一段google计算约两百零三英里的距离。
这时候,他听说有场校内派对,在隔壁宿舍,邀请了其他大学的女孩。
而且,他是他妈的史塔克。宇宙独一无二。
那么,为什么不?
然则他不被邀请是不争的事实。首先,这场派对甚至不开放给大一新生;次者,谁给他提供酒水谁犯法。现场所有饮料都包含酒精,而所有人都知道托尼史塔克是跳级生。
托尼就是,迫切地,想干点什么坏事。
不是杀人放火。也没有要帮助哪个重罪犯越狱。他就是,想惹毛霍华德。
那么闯入一个他不该闯入的派对会是绝佳的主意!
回忆过去,霍华德造成的阴影让托尼迄今为止仅十四年人生放眼望去一片惨绿,没有快乐的童年就没有快乐的青年,这句话可以套用在托尼史塔克身上,错误的教育让霍华德得到一个中二──从某一天起,托尼最大的乐趣就是激怒霍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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