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编修三十年,《大明律诰》包括《大明律》七篇四百六十条,《钦定律诰》一百四十七条,还定下祖制,子孙世代不得修订。
故而太祖皇帝后,历朝主要是‘编例’,即将一些典型判例进行汇编,以判例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弘治十八年,编定《问刑条例》二百九十七条。
正德年间,增四十四条。
嘉靖年间,增二百五十八条。
弘治和嘉靖年间,朝廷编定《大明会典》,援引为行政法典。加上洪武年沿袭下来的律令,有二百八十五条。
繁浩如海,错综复杂,有的还互相抵触,简直就是一团乱麻。司法审判,无从援引。
皇上设律政院,请石麓公为首的律政大夫,重新编修《大明六律》,说是违背祖制,但大家还是一致支持。”
张居正说道:“前隋文帝时修《开皇律》,炀帝时修《大业律》。前唐高祖是修《武德律》,太宗时修《贞观律》,高宗时修《永徽律》。”
兜圈子,扯闲篇,我也会。当年我还是江陵神童,博学强记。律法方面的典故,我也读过不少。
“大明一部《大明律》用了两百年,早就该修了。与时俱进,方为良政。”
说到这里,张居正不由地想到科试之事。
科试之事要不要与时俱进呢?
此前皇上跟自己谈科试,可自己不想谈。
现在自己想跟皇上谈,他又不想谈了。
这就麻烦了。
依着皇上的性子,不让海瑞在江南闹得天翻地覆,就不会罢休。
偏偏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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