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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给书记官坐的。”
“什么书记官?”
“就是记录审案过程,转递和记录双方证据和陈词的。”
“不是师爷吗?”
“现在没有师爷了,新叫法,叫书记官。你们再看公堂左边,有一长排桌案,看到了吗?”
“看到了,那是谁坐的?”
“那是检法官老爷坐的。也叫公诉人。要是其它的案子,也叫原告。”
“搞得这么复杂。那公堂右边那排桌案,坐的是谁?”
“一般的案子,坐的是被告。今天是什么刑事案,吃大官司的案子,被告,也就是案犯是跪在堂前的,右边应该是列席位。”
“列席位?”
“就是其它衙门来旁观的老爷们坐的。就是今天不知会来哪些老爷。”
咚咚,堂鼓又敲响了。
前院前廊为之一静,两厢的门口呼啦啦钻出来一群官吏。
有穿着绯袍,有穿青袍的,也有穿绿袍的,足足二十来位,像是商量好的,很快就坐到各自的座位上。
一身绯袍的袁咸安在“明镜高悬”匾额下的主桌案后坐下,一拍惊堂木,众人忍不住发出哗的一声。
终于开始审案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