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师父终生未娶,便一直留着,是家里母亲给的,极为珍重。”
“师父从不重钱财,一生清贫,没什么值钱物件儿,如今却把这东西交给了你我,想来对大公子看待得极重,已经视若亲儿子了。”
宋末眼光不差,敢放心地把继承人交给一个老头子不闻不问,想来心里是有一把衡量标尺的。
杜若一心向医,既有肝胆之气,也有侠骨柔肠。
向医,意味仁慈,行善。
他亲身力行,以自己的言行举止,硬生生将一个不懂世故暗藏杀戮之心早已麻木的狼崽子教成会共情的,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若没去送,倚在廊下,看着车子越开越远,忽地笑出声来,笑着笑着就眼泪就滚落了下来,哭不得笑不得,咳嗽得脊背躬起来。
上次书信,他未如实所言,老爷子这惩罚来得够狠。
满屋子的医书留给他,
满仓库的药材留给他,
却带走了他最宝贝的。
这一下子,将他的毕生所学,全部精血,一下子就带走了。
人老了,老了啊。
第34章
连雨不知春去, 一晴方觉夏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