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食同源”,是指食物即药物。
两者之间,没有一个绝对的分界线。
这和咱们古代医学界的理论应用有关。
华夏以前的中医,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和“五味”。
像丁香、八角茴香、山药等常见的东西,这些就既是食品又是药品。
另外,对于“药食同源”,很多消费者可能会踩坑。
一些做餐饮的不法商家,会打着“药食同源”的旗号,推出滋补保健食品。
身为消费者,需要谨慎分辨。
人参、土茯苓、川贝母、生姜、鱼腥草等,这些都属于保健食品。
你说加了这些东西,然后将成品美食拿来售卖。
可以说它是“保健食品”,但不能宣传上说是保健食品。
而凡是里面没有任何保健食品成分的,却充当保健食品来售卖的,就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不过大多数消费者,并没有辨别能力,毕竟不可能真的拿美食的成分去进行化验吧?
但假如你想买保健品,准确说应该是包装好的“保健制品”,这个还是很容易区分的。
认准“蓝帽子”就行,也就是一个蓝色的保健食品标志。
凡是打着保健食品的旗号,但是外包装上没有“蓝帽子”的,一律都是假的。
另外,对于商家来说,如果你想推出滋补保健的美食,最好在售卖前,翻一下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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