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戴着棒球帽,帽檐地下露出的是黄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的夸张的墨镜,整个脸都遮得差不多了,徐倾卿只能通过对方的声音和皮肤状态判断年龄不大。
“小妹妹别怕,我只是对你刚刚哼的旋律比较感兴趣。”看到徐倾卿很警觉,“墨镜”男退了一步,摊开手表示自己毫无恶意。
“变态叔叔说的都是这样的句式。”徐倾卿确实没骗人,那种变态大叔总是说小妹妹别怕,蜀黍这里有糖,小妹妹别怕,蜀黍是好人。
“额……我真的没有恶意啦,刚刚你哼的歌我从来没听到过,有点好奇。”对面的男子摘下眼镜,露出一双灵动的双眼。
看到男子的脸的那一刻,徐倾卿震惊了!眼前的事上辈子火遍全球的小天王方晗,他怎么会在这里,知道他是b市人,难道他就住在这个附近?
仔细回忆了一下,徐倾卿确定这时候的方晗还没有出道的。
“喂,你怎么了?”方晗右手在徐倾卿的眼睛前挥了两下,后者都没有回神。
殊不知此刻的徐倾卿就差用脚指头抠出三室一厅了,她刚刚哼的个就是小天王方晗的成名曲《在途中》,如果这首歌此时的方晗已经写出来了,该怎么办?
半蹲下来的方晗表情有点裂开了,怎么着小孩看到自己的脸人都吓蒙了似的,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总是招惹不必要的桃花他才全副武装出门的,没想到对小孩的杀伤力这么大?
“对不起,打扰了,再也不见!”一键三连,徐倾卿拔腿就跑,仗着自己熟悉地形,几下就蹿得没影了,方晗肯定不会记得她的长相的,徐倾卿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朝家里跑去,万一真的人家已经写出来了,岂不是跨时空抄袭了。
徐倾卿这一跑,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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