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陈默听得入神,都没注意到手里的香烟都已经燃尽,于是他把烟头扔到身后的烟灰桶里,递给了菲尼克斯一支,自己又点上一支,接着问道:“那最后,是怎么抓住他的呢?”
菲尼克斯点上烟,接着说道:“一个警探无意间,发现了每个周末乘坐游船的到这里来的人比平时多,他忽然想到,虽然他们已经搜遍了这个城市,但是有些人,不是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会不会是有人坐着游船来这里作案,作案之后又乘着游船离开?于是他们监视了这里所有的码头,终于在又一个寒冷的夜晚,‘x’先生,哈利·诺曼,被抓住了。”
“抓住他的时候,甚至连在场的那些警探,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很白净的年轻人。那双手根本不像是是杀人的,而是一个记者写字的手。最让警探们意外的是,诺曼一直对着他们微笑着,那是一种不寒而栗的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们怎么才找到我?”
“然后,他被关押在414号房,带着死刑犯的手铐和脚镣,他对他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甚至,都不屑于与警探们争辩每一件凶杀案的具体细节,只说出了他杀人和抛尸的地点,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关于他被捕时的情况,在你的房间里有详细的说明。”
“可是他为什么?他是有心理疾病吗?什么样的病能让一个人这么丧心病狂?”陈默惊疑地问道。
“我想,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不是正常人,但是像诺曼这样的,是最危险的。他看上去毫无危险,甚至还有些羞怯,看起来就像一个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的人,完全无害。他对别人说,自己是一所中学的文法老师,离婚后,两个孩子和老婆住在渥太华,他每个周末都会坐游船来看孩子。这个完美的谎言几乎骗过了所有的人,而且他经常骑着一辆红白相间的自行车,每次作案,都把自行车藏到作案地点附近,完事后骑着自行车离开。而当时警方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机动车和步行的人身上,重点查找可疑车辆和有前科的嫌疑犯,而从无犯罪记录的诺曼,就这样一直逍遥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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