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回答,不是的,什么人也没有,只是,我们已经不再爱着对方了。他不在乎别人信不信,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真正的爱过。
净身出户怎么了?毕竟你爱过她,毕竟她只是女人,就当是跟曾经的自己好好做别,没有什么能和这么多年的感情相比,即使那代价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高昂。
随着《天方夜谭》第四乐章中的小提琴再次响起,陈默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切。“可能,在别人的眼里,我真的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陈默默默地对自己说道。
“听说,你要自驾去加拿大了?”周立松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问道。
“你听邵峰他们说的?”陈默笑着道。
“前两天死狗来我这里了,说是联系点业务,和他聊天听说的。”周立松回答道。
“刘死狗”是刘磊的绰号,说起来,这绰号还是陈默给起的,因为他睡觉时趴着的样子,很像一只半死不活的小狗,怎么扒拉都不醒,扒拉急了,还冲别人扔枕头,陈默深受其苦,所以一直恨恨地以“死狗”相称。
陈默笑着说道:“我打算九十月去,现在还早呢,你怎么样啊,行长当得怎么样啊?审计署没有查你帐啊?”
周立松是陈默的大学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系,他是投资系的,在陈默他们宿舍214的对面,住216,高大白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是个羽毛球高手。他说话的声音很有特点,像是把自己一头扎进大水缸里,然后再对你说话一样,带着回音似的嗡嗡作响。而且说话经常是说半截留半截,很有点三思而后行的意思。周立松上大学时,不时拉上陈默一起去看话剧和听音乐会,他认为在214宿舍里,能和他一起欣赏高雅艺术的,只有陈默这个所谓的“诗人”了,剩下的顾野邵峰他们,统统被他斥之为“那帮不懂艺术的糙人。”而刘磊回击他的是“你丫一个学投资的,和姑娘看那么多芭蕾舞,也没见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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