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千钧是打小就喜欢铁甲战马, 搜集铠甲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爱好,这次刚到济南府,就有人送来这身装备齐全的明光铠, 投其所好, 简直正好挠到他的心头痒处, 如何能不跑来向方靖远献宝。只是宝贝只有一套,若是割让给岳璃,似乎又有点舍不得。
眼巴巴地看着方靖远,既舍不得,又不忍心拒绝, 霍千钧想了又想,咬咬牙,无比心疼地说道:“要不……她出任务的时候, 要上阵杀敌时,我借给她穿也行……不过可不能给我弄坏了, 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谁稀罕要你的啊!”方靖远嗤之以鼻,还顺手抹了下鼻子, 扇扇风去味, “就你穿得这一声臭汗的, 还想让阿璃穿?也不怕把她给熏死了。我是说, 你穿这么重的铠甲, 加上你本身的分量,还能骑得动马,上阵杀敌吗?”
他这两天收到了不少的军资,让人整理之后,就开始考虑装备军队的实用性问题。
其实大宋论起军备,丝毫不逊于金人, 甚至在火器和军械的运用上,还超过金人,才能够以其步兵的劣势,力抗金兵百年之久。
赵昚见他这两年功勋卓著,力排众议,将大宋军器监出产的最新铁甲和火器都配发了五百套给他,而其他如西南川军和楚州、泗州等军队加起来还没五百套,可这些让众人眼红到快要流血的铜盔金漆铁甲,到了方靖远手中,却成了鸡肋。
这套铠甲其实单论造价和防护性,堪称五朝之最,工艺甚至超过了霍千钧身上的明光铠,但是光重量就高达五六十斤,再加上本身能承担这身铠甲的武士必然身材高大强壮,连人带甲至少得两百多斤。
这两百多斤……方靖远想想都心疼自己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三千战马。
大宋自从失了北方,就没了养马之地,哪怕后来有云南马和南疆马充做军用,但这些马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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