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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慕安之时,他给了一笔钱,虽然不是大到惊,如他所说,开家小店绝对没任何问题。
天公大概觉得作美次数太多了,也有点心烦,也该让世人体会它不作美时的感觉。
离开两年,当他匆匆赶回x市,才发现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为他侍奉双亲的结发妻子,患上了糖尿病,这虽然不是什么绝症,却是种富贵病,什么活都不能干,吃东西还要特别注意,更要命的是,因为发现的晚,已经引起了并发症。
看着分别两年,消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发妻,铁骨铮铮,一生只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男人,跪在自己妻子面前。
他真的亏欠这个家太多,他原本是想把钱给到妻子,就去慕海生那里报道,但是,才在家住了一晚上,妻子的病情就突然就加重,并发症还复发了,这一拖,他就没去慕海生那里报道。
不经允许,私自回家已是犯了大忌,更何况是他这样天天守在家里的,但,前途和亲人两者权衡,他还是选了后者。
曾经看到过慕海生对着一张照片偷偷流过眼泪,他心里感触很多,像慕海生那样的高官都有自己不舍,何况是名不见经传,小到类似于蝼蚁的他。
怕被人发现,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去找其他工作,屈就着在一家搬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工资虽然不高,人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天能看到孩子和妻子,他真的很满足了。
沈秋兰似乎很满意看到任锋的愕然,脸上涌出和她娇小身材很不协调的狂放冷笑,“我是慕老爷子的枕边人,他有什么事是瞒过我的。”
说这番话是,沈秋兰的唇角,不觉高高扬起,她虽然不爱那个男人,却也不容许他心里还在想着别人,毋容置疑,只要不提到周宛墨,慕海生还是能把她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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