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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以前传下来的老规矩,现在火葬的多,很多人都用骨灰坛代替了棺材,像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好多人都已经不知道了。
有的地方有眼敛,有的地方没有,眼敛就是棺材盖一半,让穿着寿衣的尸体上半身露出来,以便亲人们在看最后一眼。
眼敛之后就是下钉,下完钉了才能埋。
一共七根铁钉,前五根必须完全用锤子砸下去,第六根最好让打造棺材的棺材匠砸,如果棺材匠到不了场,就让一位七月生辰的人代替砸,而最后一根钉子则必须由儿孙砸,女人不能砸。最后这根钉子不能全砸下去,只能砸一半,要留两公分在上面。
若死者只有女儿,姑爷砸。
若死者只有女儿,恰巧自家姑爷又是倒插门入赘的话,只能让娘家人的大舅来砸,这是古代的规矩,由此可见在古代入赘的男人地位多么低,连砸棺材钉的资格都不配有。
要是不懂规矩,七根全砸下去了,这就成了封魂钉,其后代男丁是要夭折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镇魂钉,这种法子就是纯粹害人的。
我以前见过一次这种棺材,户主是晚清民国时期的一位女性,因为通奸被大太太娘家那边的人抓住了,直接就给浸了猪笼,然后他们再把尸体捞上来,表面上看是风光大葬,实则暗地里找了高人帮忙,用四根钉子全砸下去,分别正对着死者尸体的额头眉心,肚脐上三寸,左右膝盖处。
在藏地时我就是用的四根钉子,那是情况紧急没法,所以我说那法子是下下策。
我给了多吉母子六万块钱,希望他们能平安的坚持过三年,三年之后在掘坟开馆重新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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