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了。”
赵家的情况,季渊明比她清楚,所以才会着重询问安置情况。当年俩人住一个宿舍的时候,没少听赵建国说过,他是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年纪轻轻出门当兵,每个月津贴必须一分不剩寄回家,养着那一堆侄儿侄女。因为没钱,又没房,一直耽搁到三十多岁才结婚,媳妇儿……也是二婚的。
是的,李红梅同样三十多岁,前头嫁过一次,因为“不会生育”离了,后来经人介绍嫁给赵建国,也是三十大几才生下荞荞,十分艰难。
还记得赵建国收到李红梅说怀孕的信时,高兴得像个傻子,抱着他又哭又笑。本来已经做好一辈子没孩子的准备了,忽然上天给了他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女儿,这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可惜,这个上天派给他的小天使,他只见过一面,还没来得及陪她走路,教她说话,看着她嫁人成家。
季渊明再次红了眼眶,为好兄弟,也为荞荞,她还连大名都没取。
“这一百块,我一分没舍得花,来这儿的路费是我以前攒的。”李红梅从怀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手帕包。
珍珍虽然哄着荞荞玩儿,可注意力一直在这边,此时见她掏钱,愈发觉着奇怪了,这是要干啥?可季渊明却忽然眉头一皱,“你们聊,我还有事出去一趟。”
竟然逃跑似的,走了。
林珍珍自诩脑袋瓜灵活,可也想不到他们到底什么意思。但人家千里迢迢来一趟,她得好好招待,这是事实。卤肉昨晚吃光了,家里现在就只有几个草鸡蛋,她索性从后院提一只母鸡来……鸡肉是香,可杀鸡她实在干不了。
这只鸡是散养的,吃的是花地里的虫虫草草,下的蛋又大又多,所以力气也特别大,她一个人只能勉强提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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