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也才三岁不到吧, 丰收大姐立马就给她汆了十几个。
鱼肉鲜嫩无比, 只放一点点盐和姜,原汁原味得不要不要的。“咱今天要是能把手套卖出去, 我保证以后还能经常吃丸子。”
两天时间, 四十双鸡毛手套,当然还是她跟赶美当先头部队。穿得暖暖的, 把手套用绳子串起来,系在腰间胳肢窝下,裤腿袜子里也得塞几双, 反正手上就不能露出东西。
但好在她们运气好,治安队员们都不愿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出来喝西北风, 挺安全的。不过因为天冷,出门闲逛的人也少, 无人问津。
赶美衣服没小姨的暖和, 冷得牙齿打颤,“小……小姨, 咱要不……不换个地儿?”哈出的气瞬间变白雾。
珍珍一想也是,这些什么镰刀剪子厂的, 虽然挣不了大钱但职工福利不差, 工作服和手套这类劳保用品谁家都有。“咱今儿先回去, 明天去市里。”
两个人抖抖索索,踩着“嘎吱嘎吱”的雪,慢慢地往回走。
“喂, 等等……”忽然,身后有人喊了一声。
赶美回头,戴着雷锋帽穿着军大衣的年轻人有点眼熟,这副打扮可是妥妥的又红又专还又有钱的呀!她拽了拽小姨,“这谁呀?”
“哟,这不是……”到底是谁,珍珍也一时叫不出他名字,单看着眼熟得很。
“张胜利,上次介绍过的我叫张胜利。”他露出一口大白牙,“你们又来干啥,也不嫌冻。”就是上次给她们卖小铁片托的男人,这次换身行头立马不一样了,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
赶美想起来了,既然都是来干投机倒把的那就谁也不比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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