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林郁娇因为双手被捆且浑身无力,只能通过不断的扭动身躯,来躲避混混的袭击。但尽管如此,她依旧没有任何的屈服。
“呸,就你这样的也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你配吗?识相的乖乖放了我,或许你们还能免受些皮肉之苦,不然的话……”
林郁娇话没说完,便被混混大哥一巴掌煽在了脸上。通红的巴掌印,透过白皙的皮肤,看起来格外的仔细。如果此时龙盛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扒了这帮人的皮!
“臭婊子,现在是你落到了我们手里,不是我们落到了你手里。这种情况还敢和我们讲条件,信不信我手下这帮兄弟,分分钟活剐了你剥皮吃肉?”
“你不用吓唬我,把我抓来不就是为了钱吗?杀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不如这样,你说邹奇逊给了你们多少钱,我出双倍你们放我走就是了。”
感觉出这帮流氓不是善茬后,林郁娇只得用起了缓兵之计。她相信慕容瞻发现她不见了,一定会第一时间找她的。
只要活着,只要不被侮辱,那么一切就都还有机会。至于钱财这种身在之物,该舍的时候就得舍,何况又不是追不回来。
“两倍?小妞你还真是大言不惭。虽说能去参加龙家少爷婚礼的人非富即贵,但就凭你这身打扮,本金能不能拿出来都是问题,还两倍你忽悠谁呢?那我们哥几个当三岁小孩子耍呢!”
听到混混这么说,林郁娇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名牌,又看了看混混身上的衣服,露出了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她终于知道,这帮混混为什么觉得她没钱了。
合着是因为,她这件礼服太朴素了,而他们又不认得名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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