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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疑惑,对方既然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么,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对,就是你,小姑娘,你该不会真的想就这么死了吧?”
这声音平静异常,仿佛没有一丝波动,但我听得出他说得很笃定。
“说实话,我不想,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
阎王叫我三更死,难道我还能活到五更吗?
并不是我过于悲观,而是因为我已经看透了现实。
如果不是法律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人为剥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否则所有相关人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我恐怕已经死了吧?
我真应该庆幸自己今年还只有十六岁,如果是十八岁的话,很可能早就被放弃了。哪还能躺在这里浪费医院的资源,浪费别人的精力,半死不活地苟延残喘呢?
可我才十六岁,正是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怎么会真的甘心就这么死了呢?更何况,还是死得不明不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活过来!
“你这具身体大脑神经损坏太严重了,即使醒过来也会是个全身瘫痪,而且视、听、说的能力几乎会完全丧失,没有什么意义的。”
他的回答客观公正,与那些医生说的并没有多大差别。
“如果是这样的话,跟没醒有区别吗?那还是不如死了好。”
尽管我想活,但毫无意义的人生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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