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一双手。
那是一双白净纤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贵的大钻戒,就那么轻轻地抚过凤仙花。
轻淡的香水味萦绕而来,冬麦身体微僵。
男人抬起长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麦身上,他轻笑:“你还记得你当年种下的凤仙花吗?”
冬麦只觉得后背生寒。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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