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过去抱住了沈楷:“哥,你考得怎么样?我一直都在外面等你,吃不下睡不着!”
沈楷木木地看她一眼,瞄到了她手腕那里晒黑的痕迹,收回了目光。
他心性沉稳早慧,都懒得拆穿妹妹。
两个人虽然是一起出生的,但在他眼里,妹妹就是一个三岁小屁孩。
冬麦看着这两兄妹,忍不住想笑,别看沈楷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就跟木头人一样,而沈杼经常抱怨哥哥没意思,其实这两兄妹感情特别好,性格差异大,正好互补。
一家人从首都回去陵城,简单地洗了洗,又把买的礼物给亲戚朋友分了。
如今江春耕江秋收也都在陵城买了房子,胡金凤自然也搬来了陵城。
当年胡金凤试图撮合江春耕和冯明华,两个人也没什么信,后来胡金凤都要放弃了,这两个人却接触上了,谈了对象没到半年就结婚了,如今已经生了一个男孩,孩子八岁了。
至于满满,现在升了初中,学习相当不错,是个好苗子,打算考省里的重点高中。
晚上大家一起吃了个团圆饭,回来后一家也累了,早早休息,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消息,说是陵城要召开三干会,请了沈烈过去介绍创业的经验。
沈烈考虑了下,还是拒绝了,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什么身份,这种会议并不适合参加。
中午陪着两个孩子吃饭,下午便打算带他们到附近公园里玩一会,谁知道刚要出门,陵城的几位领导就来了,言语诚恳,希望他能参加会议。
“陵城羊绒发展到今天,功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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