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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十几天,沈烈几乎是白天黑夜地泡在老院里,机器的轰隆声响起来又停下的,他将自己之前记录的那些数据都翻遍了。
他手指头上总是带着黑色的机油和脏污,有时候吃饭的时候,来不及洗,冬麦就帮他捧着,自己喂他吃。
冬麦很心疼这样的他,不过她也没别的可以帮的,只能是给他做好饭送过来,晚上的时候早早为他烧好洗澡水。
这些天炕上的事他明显兴趣减淡了,也可能是太累了没心情,晚上睡的时候,只是抱着她,有时候会低头亲亲她的脸颊。
白天冬麦不过去帮忙的时候,就收拾家里,她把腌茄子分了一些给大家,剩下的想着给王老爷子还有路家送过去,她把自己的菜谱抄全了,没事就翻开研究研究,学着上面做个菜,算是练练手,也给沈烈改善改善伙食。
就这么熬了十几天,沈烈改造成的梳绒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用了,把那些下脚料放进去后,能被梳绒机分成羊毛和羊绒,当然分得并不是太好,但至少可以区分了。
冬麦有些激动,沈烈却很冷静,将毛绒捻在手里,仔细地观察:“是能分出来,不过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冬麦:“这不是看上去还行吗?我看着和路哥家里的那些没区别!”
沈烈笑看着冬麦,眼睛很亮,口中却道:“其实还是有区别,不过可以试试了。”
看上去,应该算是成功了,不过沈烈却更冷静了,现在的成功其实是在他预料之中,这本身就是应该能做到的。
不过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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