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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酒贩卖又风风火火地跑了,殷绥只能跟上,免得逆子跑太快,把他给丢了。或者,被美男勾了魂。
马维斯公爵家的幼子就住在三条街开外的地方,一栋临街的洋房,还带一个阁楼。小巧精致,但面积不大,照理说,一个身份不低的贵族子弟,不该住在这种地方,这里看起来更像是金屋藏娇之处。
只是谁藏着谁,就不一定了。
那一头金发,瞧着绝对是家里娇生惯养出来的小少爷,竟然在给爱丽丝洗手作羹汤。他看到被爱丽丝的骷髅仆从领进门的陈添和殷绥时,脸上露出的惊讶、戒备、委屈,都不是假的。
“你们是谁!”那红着眼眶质问的样子,像极了小金毛。
“爱丽丝的朋友。”陈添心说我是凭我的好感度进来的,不是来加入你们的,不要这么担心。让美男哭泣,真是我的罪过。
小金毛一听到“朋友”两个字,更委屈了。
殷绥就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似笑非笑的,让陈添心里都忍不住咯噔。他无奈地强迫自己无视美人的委屈,大步流星地冲上去找爱丽丝。
爱丽丝在阁楼里,好像无论在哪里,她都喜欢待在最高的那个地方。斜倚在窗台上,遥望着烽烟四起的碎金城,用一个绝美的侧颜迎接她的朋友。
开场白还是那一套。
“好久不见,我的朋友。”算算时间,上次见面还是在跨年,如今春天都到了,确实好久不见。
今天不是刷好感度的时候,陈添三两句话就带入了正题,“有人在流离之地对南汀格尔下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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