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白净,你一看到他, 就像看到了游戏里的精灵, 像的不是容貌,而是那副高贵的目空一切的姿态。
十四和gorgeous就更好认了, 茫茫人海中,最亮眼的组合就是他们。但刚开始陈添和程锦宏都不敢认,因为他们看惯了游戏里十四在游戏里风风火火的吟游诗人的打扮,放到现实里——
这个穿着羽绒服里穿着小黑裙, 踩着小皮鞋,用红丝带绑着蝴蝶结、挽起柔顺黑发的美女,是谁?
“你们好啊。”这甜美的声音, 又是谁?
旁边的gorgeous倒是挺gorgeous的,头发自然卷,半长不短,笑起来还有俩酒窝。他好似不那么习惯见生人,打招呼时还带着点青涩,穿着王子标配白衬衣,让你忍不住想去帮他提行李。
程锦宏克制不住自己的眼睛,一直往他身上瞟:这就是可以上热搜的颜值吗?骨架确实很美啊。
比他见过的任何骷髅架子都美。
现实中的十四,毫无死亡摇滚的风范,像古典艺术画报上走下来的贵族小姐,跟gorgeous站在一起很是登对。
程锦宏刚开始都不好意思跟她说话,声音重一点,好似都会唐突佳人。直到上了车,十四突然来了个葛优瘫。
“累死我了。”十四的嗓音都变粗不少,gorgeous连忙为她找补,“今天a市堵车,我们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
赫舍尔:“不用解释。”
解释就是掩饰。
车上的气氛松快起来,程锦宏又找回了游戏里的感觉,作为东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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