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确实如此的话,作案者就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应该是一个有分工、有掩护的团伙,而且“连续发生”也好像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这个团伙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集中作案后统一处置,从这一点可推理出,这个团伙应该是外地流窜而非本地惯犯。不过,我想我的这些分析,想必警方也一定早也想到了,只是想要求证这一点,恐怕在警方那里是几乎不可能的,那么剩下的途径便只有依靠自己了……
一边在大脑中运筹帷幄,一边不急不慢的沿着街道行进,按照手机导航提示,前面不远处就是新闻画面背景中出现过的一所小学校。
“老板,麻烦给我一瓶可乐……”我没有去那所小学校,而是钻进了附近的一家小卖店里。
我把钱递给了老板,同时随口问道:“您听说过最近丢孩子的事儿吗?”
老板递给我可乐,看着我笑了笑,说道:“你是记者吧?算上警察,你这都是第几拨啦,我这儿该说的都说了,真的没什么了……”
我一听老板这话,心说“呦!真让自己瞎猫碰上死耗子,给蒙对啦,这个人看来还真是知道点料嘞。”
这种情况我知道需要要学会拉近关系。
“老板再给我来包烟……剩下的钱就不用找啦……”说话间我将一张百元大钞放到了柜台上。
这一招我屡试不爽,果然老板马上变了笑脸,道:“您这位确实挺有意思,不过钱嘛还是要找的,至于您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没想到人家居然有这么高的素质,并不是见钱眼看,反倒是我小人之心啦,于是我赶忙又客气的说道:“您别误会,我既不是记者,更不是警察,这不,本准备着在附近买套学区房,可又听说了最近的事儿,就想着打听一下这家学校附近是不是治安不大好,您这儿呢,每天人来人往的,肯定消息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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