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了血的地方,然后也“呸”了一句,灰头土脸离开。
走在长街上,因为他浑身溃烂的原因,走近的时候都还能闻到一阵阵恶臭的味道,故而街上男女老少远远的见了他都是躲着走。
要说这麻子,如果不是这一身臭皮囊的话,脸骨倒是个极佳的,身形又高,从后背上看,说是从衙门当差的都不为过。
麻子常年穿一身灰布衣,因溃烂蔓延至脸上,所以额边常有一缕长发零零散散的飘落下来,正好遮挡住那痕迹,他从牡丹楼前站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灰土,也不在意,兀自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许是春寒还剩些许料峭,麻子还没来得及抖抖身上衣裳,便听得身后骏马踏踏而来的声音,伴随着马上纨绔的叫喊声,“一群狗东西,来抢食啊!”
那是国公府的爵爷,常用黄金制成珠子大小,喜欢跑马长街,一路豪掷金珠,引得身后贫民哄抢不已。爵爷以此为乐,贫民无所谓被笑上几句,还能得一珠子养活全家老小,故而甘愿随从哄抢,哪怕挨上几鞭都无所谓。
所以,即便玺爵爷纵马疾驰于长街上,远远的都能听到他的笑声。
当麻子听到他笑声来时,原本想躲开的,但因为刚被人揍了一顿,腿脚不甚灵便,又加上玺扬阳纵马速度极快,才一转身的时候便见骏马到了跟前。
骏马高头,一任前蹄高扬,呼啸至麻子的头顶上时,麻子吓了一大跳,“啊”的一声惨叫跌坐在地,只见玺爵爷一收缰绳,骏马哼哼着停了下来,铁蹄踏踏不平朝着麻子的腿上踩了一脚。
麻子再度惨叫出声,拖着那条残腿倒在街道上不停的翻滚着。
“爵爷,不会人命吧?”后头追赶而至的一个男子冲上来询问,一见是麻子,不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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