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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当他那个病死的娘,给她奶奶磕几个头,他李兴安便能去读书?哼,要不是他福寿大爷不想读了,哪里轮得到他!
福寿读书不多,字还是认识的。
只见纸条上面写着,助我出去,一千两黄金外加京城三进宅子一座。
一千两黄金在他们大良朝能换一万两的银子,还有京城的宅子一座。
那可是京城啊!听说繁华的很。
他可从来没有去过。
一万两银子足够他花一辈子了。
那还等什么?
至于放走了犯人,有什么后果那是李兴安应该考虑的,关他什么事。
他就是一个月二两银子的牢头。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前脚配合外边的人刚放走了犯人,金子和宅子还没摸到手,就被抓了。
什么?这是朝廷通缉的要犯?怀疑他跟犯人勾结,要对他严加审问?
福寿吓的差点要尿裤子,瞬间从看管犯人的牢头变成了被看管的犯人。
事情很快查明,确实是他李兴旺,县太爷李兴安的哥哥,亲手放走了朝廷要犯。
按例当流放,但是该名要犯被放走后便迅速再作案多起,李兴旺承担连带责任,秋后问斩。
跪在法场上的时候,李兴旺还是浑浑噩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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