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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里的这份愧疚感,江见海越发厌烦厌恶刘莹,对她一直是不冷不热的。他看她在家闲着也心烦,不做饭家务做得也差,便想办法给她找了个工作去上班。
刘莹嫁给他以后,除了给他添堵,没有对他的人生起过半点有益的帮助。
伺候他老娘伺候不来,只会把他老娘往死里气,照顾三个孩子也照顾得不行,把孩子逼回乡下以后,她更是悠闲得离谱,每个月除了找他要钱要票吃喝玩乐,其他什么都不想。
他要是不给钱,那刘莹就跟她闹。她没别的大本事,就作妖有一手,能把人气到吐血气得想死。江见海要面子也实在缠不过她,也就认命给钱了。
江见海算是彻底看明白了,自己哪里是娶了个媳妇,明明是娶了个活祖宗。不对,祖宗是抬举她了,她是那种只想吸血不想付出半点的自私到极致的吸血怪!
他实在不想养着她了,所以给她找了工作。
也是关系托关系,好容易一个毛纺织厂有人要走,空出来一个女工职位来,于是他果断花钱把工作买了下来,让刘莹去上班。刘莹的户口跟他到了苏城,倒也不麻烦。
而刘莹听到让她去毛纺厂上班,立马就一脸的不悦和嫌弃。之前她就是在这种厂子里上班的,纺织厂里的工作环境特别差,简直要人命。
工作车间里噪音大、温度高、湿度大、粉尘多,劳动强度也很大,每天没日没夜地干活,腰酸背痛腿抽筋,一个月也就才能拿二十八块钱。
干这种工作,她宁愿躺在家里睡觉。
虽说这年代工人地位高,可她又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她打心底里排斥进厂当底层工人。在她看来,去纺织厂上班当女工,简直是拿命在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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