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卢卡斯,是你的室友,你是什么名字?男孩还是没说话,也没什么别的举动,肖恩鼓足勇气,颤声问。
他记得百夫队的老兵说过,还有一个比他还年纪还小的人。
难道就是眼前这个男孩?
肖恩忍不住胡思乱想,经过长久的静默后,男孩终于开口说话:我叫维里海顿。
法斯特出发,向东走半天,就能到达迷雾之森边缘。
维里提前将追踪魔法附在之前的号牌上,约翰的魔法天赋很差,只会火球术、冰箭术这一类的基础法术。追踪法术却是紫罗兰战争中研究出的新型魔法,并不会教授给学生,只在军队中传播。
追踪魔法如同粉尘,一旦用手直接接触过,就会被标记。
这法术无声无息,非法圣无法察觉,若是贸然传播,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维里也很久没动用过追踪魔法了,自打离开军队,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法斯特的地图在他的脑海中铺开,代表着约翰的光团清晰如晴空的太阳。从拍卖行委托大厅离开后,他就一直停在一个酒馆没动过。
法斯特酒馆多如牛毛,随便找一条街道,都能找十来家酒馆。
每次佣兵们完成任务后,钱财除了用来购买保命的药剂、武器等必需品,就是用来喝酒。
维里合上眼,脑海中的地图渐渐消失,他记下酒馆的位置,不再磨蹭,立刻大步前往目的地。
爱维尔酒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