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狗什么时候来?”章奉仁问。
“有味道就来。”砍人的人回答。他的动作简洁麻利,身上没沾一滴血,像做了场微创手术。
冯利民的猪肝脸浸出紫黑色,痛感促使他的精神在半昏半醒间出走,鲜血从他四肢掉落,腥味很快能引来野外的流浪狗。
所有人在田边等待,章奉仁点燃一支又一只埃尔可香烟,烟雾缭绕中他看见冯利民的肥胖身躯在瘦弱青草中来回扭动,犹如一只巨大的黑色蛆虫。章奉仁发出残忍的窃笑,他得意不久,田野远处聚来一群龇牙咧嘴的狗,顺着新鲜的血腥味,它们兴高采烈奔向半死的活人。
冯利民的身体在野狗群里被撕扯、蹂躏,他的惨叫随野狗吞咽声逐渐狂躁而慢慢消失。直到冯利民的身体被啃噬到只剩没有几两肉的骨架,野狗才不甘地离开。
“要善后吗。”压人的杀手冷静询问。
“不用了,”章奉仁扔掉燃尽的香烟,抬头看看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场雨,人就没了。”
元仲闻全程冒冷汗,衣袖不知不觉被冷汗浸湿。冯盛夫妇只因夜里没看好基地大门导致章明絮逃跑就被处以极刑,那促使她跑出去的元仲闻会得到什么惩罚呢。
离开田野途中,元仲闻的脚都走不稳,他第一次感受到死亡离自己如此近,也许今晚他就悄无声息地死掉了。他心不在焉地跨过水坑,差点掉进去,章奉仁和两名杀手将他拉回来,幸好他只湿了一半鞋子。
章奉仁拍拍他的肩膀,说:“走路不长眼?好好走路,好好干活。”
之后章奉仁拍过很多回他的肩膀,力度轻重不一,命令的口吻时像亲人时像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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