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然后送他回家。送他回家?天哪,他脑子里的词汇已经被三号电视台那些烂节目给同化了。每天晚上在电视前待五小时就是会产生这种副作用。他是故意把自己锁在苏菲街自家的电视机前,这样他才不会坐在施罗德酒吧里。
他在名牌下方敲了两声,名牌上写着:“毕悠纳·莫勒,pas”。
“请进!”
哈利看了看表。七十五秒。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莫勒的办公室。
犯罪特警队队长毕悠纳·莫勒可以说是躺在椅子上,而不是坐着,他的一双长腿从桌脚之间伸出来,双手交叠在脑后——早期人种研究员会将他的头部视为“长头颅”的美丽样本,他的耳朵和肩膀之间夹着电话。莫勒的发型近乎平头,哈利最近才拿凯文·科斯特纳在电影《保镖》中的发型跟他相比。莫勒没看过《保镖》。他已经有十五年没踏进电影院了,命运赋予了他超强的责任感,却给他太少的时间,他的妻子和两个小孩直到最近才对他多了一点点了解。
“那就这么办。”莫勒说,挂上电话,越过办公桌看着哈利。办公桌上有大量公文、几个满满的烟灰缸、几个纸杯。台式电脑上摆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两个身穿北美印第安服装的男孩,这张照片似乎是混乱中唯一合乎逻辑的中心。
“哈利,你来啦。”
“我来了,长官。”
“我去外交部开过会,讨论十一月在奥斯陆举行的高峰会。美国总统要来……呃,你应该看过报纸了吧。要喝咖啡吗,哈利?”
莫勒站了起来,跨出几大步,来到档案柜前。档案柜上方高高地堆着一沓文件,勉强维持平衡,另有一台咖啡机发出噗噗声,流出黏稠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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