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的胜利。
“您知道的,带英和丑国都是以海、空军为主导的国家。他们在造坦克的方面的技术能力,显然是不如德国佬那么优秀。”
“租借法案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坦克,解了燃眉之急。但它们在面对敌人的装甲集群时,总会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所以,当前我们无法在正面战场做出实质性的突破。”
“针对上述的情况,sdl同志希望空军可以去尝试轰炸德国人的补给线。可部队苦于没有性能出色的轰炸机,迟迟未能将这一行动安排落实。”
聊到这里,在场没喝醉的人都明白人北边的意思。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我,大林子,打钱!
在二战期间,带英和阿丑的确是向北边提供了租借法案。 不过罗、胖二人,也并非是有求必应,物资清单上仍有一部分非卖品。四发重型轰炸机,正是其中一例。
即使在共同抗敌的情况下,东、西方的潜在对抗依旧没有消失。
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二人不希望北边利用本次援助的机会,获得空中战略打击的能力,以至于将来威胁到自家的安全。
所以!
在租借法案的清单中,绝对不会出现b17和兰开斯特等四发重型轰炸机。就算是普通的双发轰炸机,在型号和数量上都要远远少于战斗机。
按理来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势力甘心受限于人。秉着不蒸包子争口气的思想,自己研发出合适的战略轰炸机才是上上策。
只可惜啊,北边在战争前对于航空方面的投入,要远远少于陆军。
这就导致pe-8的引擎可靠性,迟迟得不到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五吨煤气罐,终究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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