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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金还是喜欢冥王之子布兹·贝拉。
或许只有布兹才真正理解了冥王——这个银河疯了,似乎所有种族都只是为了打一场而存在那般。
但只有冥王清楚,战争可以被避免,可以将损失尽可能最小化——通过巧妙地安置物资与陷阱,他们甚至可以不需要作战。
比如现在,冥王所选择作为驻点的星球压根不适合虫族们进攻,这里的大陆空空荡荡,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被转化为生物质的存在,同时大气含氧量极高,易燃气体堆积在高空,很容易被轻易点燃。
若泰伦真的想要进攻这颗星球,便必须先支付沉重的生物质成本,并甚至有可能无法获得它们所想要的——冥王。
冥王正是通过这样的巧妙布置,尽可能将对面的攻击欲望压到最低,而将开战成本抬到最高。
而不是发起一场光荣、荣耀的战争。
这样的战争似乎有点无趣,但金感到刚刚好,他经历过太多残酷的战役,因此并不期待战争。
此时此刻,更宏伟的战争正在他们所蜷缩的地道外发生,其形式甚至脱离了最原本的战争形态,整颗星球燃烧起来,将突击入大气层的虫豸焚烧殆尽。
金-306能够想象到冥王那伟岸的身影,他就在那里,那个人就在那里,借助着所侵蚀他人性的,冥王高高地升入天空——
他的肉体强度已然超脱了人类的范畴,在极高温与极度缺氧的高空环境中,借着燃烧与爆炸腾起的烟尘,他臂膀上缠绕起击翻大陆的闪电,亿万尘雾间的带电离子群臣服于欧姆弥赛亚,甘做他手中的雷霆。
他会抬起手……朝他的敌人掷出那道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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