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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最稚嫩的少女心思都写在日记本里了,怎样不想承认也得点头。
想当然尔,萝卜被我拐到手了,于是那自信心就如同吹汽球那般快速地膨胀起来。那时的我功课好,人缘好,是班上的学艺,常常参加作文、美术、音乐等等艺文比赛,也常常站到司令台上领奖,受老师器重,又把最风云的男生放到了男朋友的位置上,那怎么能不自信呢?
可是,事实证明,太过骄傲总是会败的。
我永远忘不了,曾以为真会走一辈子的朋友,当着我的面,手里牵着我心上人的手,眼神是怜悯是轻视,「我们交往了。」
而那个和我曖昧了整整一年半的男孩,一言不发的撇过了头,回避了我泪水充斥的视线。
可他的手没有放开,反而是握得更紧了。
那之后,我就慢慢淡出了班上的中心,专注在课业上,好好地衝基测拼理想,那自信的样子是彻底的尘封了。渐渐变的自卑,渐渐开始在意陌生人的眼光,防卫心重的很难交到朋友。
随着时间流去,社交的越来越少了,性子也被磨的淡了,突然静得让人发慌。
却又觉得,这样也好。
可也因为国中的被背叛,一路走来,我身边的好朋友也就那几个,其他的也就同学间路上巧遇说个嗨的关係。最惨的是,我浅意识里抗拒着男生。只要周遭有个男的,我就浑身不对劲,觉得僵硬、觉得难受,于是便会尽我所能速速离开。
所以现在大二了,别提男朋友,男生朋友都没几个。
我都快死心想要平平淡淡单身走完大学四年,身边的朋友却是看不下去,个个比我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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