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夏薇、任修平在会议室的三个小时,聊着这本书该怎么呈现,聊着彼此的想法,我一边看了手边夏薇印出来几张任修平部落格上的文章和照片,突然觉得他本身的文字就有让人沉迷的魔力,但如果是这样的话……
「你自己就写得很棒了,应该不用找我来吧?」我疑惑的问。
甚至连加工或修改都不必,我突然不是很懂夏薇要我搅和进来的用意。
「因为照片是我拍的,但文字不是我写的。」任修平笑了笑,双手往后脑勺交叠,慵懒的伸了伸懒腰。「是我前女友写的,所以旧的那些文章不能用,反正你们计画中的内容也想要跟部落格上没有重叠,这倒是刚好省了我去问她能不能授权的麻烦,你们知道的,跟前女友联络总是没有好事。」
「所以文字不是你写的……」我盯着纸上的字发愣,有些分不清楚如何產生的惆悵。
靠文字吃饭的人,对文章的敏锐与喜好度自然是很高的,原本看着这些文章,就越发觉得任修平所具有的魅力,和所谓的文艺青年无关,这些文字不无病呻吟,不流水,明明该是游记类的文章,竟能写的充满人文,充满驱使文字另一头的人怀抱总有一天要越过亚洲,到另一端看看走走的衝劲,不激烈,却引诱,像是认认真真的在那些地方好好活过,好好感受,像是这一生,一定不能错过的风景。
我以为任修平如此才情并茂,谜底揭晓却是前女友写的,突然有些好奇这对曾经的情侣是否十分相配,文字能和相片相映,肯定彼此心有灵犀,一起度过那些年的好日子。
「很失望吗?」任修平专心的看着我,惹得我剎时脸热了起来。
受不了,我还真的一向不太能跟太有魅力的人近距离接触。
「任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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