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后,案件侦破。
接到警察的电话时,程煜在榕城出差。傍晚回到鹭城,他先回家接祁玲玲和程夏。
祁玲玲担心再出什么幺蛾子,请了假在鹭城陪程夏。程夏这周没去上课,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被祁玲玲养胖了两斤。
到了派出所。
薛莱让程夏辨认给她抽血的女性,程夏那会儿意识混沌,眼皮黏得很牢,并没看到人。
面对十几张一寸照片,她眉头皱着,手心微微的汗。
薛莱安慰她说没关系,“反正她已经招供,而且酒店电梯有拍到视频,证据很充分。”
被抓的女孩是岛外一所护理专科学校的学生,说是在网上看到的兼职,只要给人抽管血就可以,酬金三千块。
女孩子按照约定到达酒店,抽完血后送到酒店楼下。
“……路边停着辆黑色轿车,车上有人,但我没看清长相,司机是个胖胖的中年人。”
这是女孩的原话。
“您的猜测是对的。”薛莱转向祁玲玲,“对方主观上并没想伤害程小姐,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案件没有继续调查的必要,建议撤案。”
而且,就算查出幕后指使,也无法用法定罪名追究其刑责。
绑架罪,对方并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只是抽管血,又没造成实质性伤害;非法拘禁罪要求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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