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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住这个态度就对了。”陶景湖跟着笑起来。
陶景湖在给于蓝整理宿舍,先去大队要来一些报纸把墙糊起来,把地面铲平,重新运了土进来铺上,然后洒水夯实,再铺土再洒水再夯实,足足做了三遍他才满意,屋里只有一张床,是木头框架高粱杆铺的,高粱被虫蛀的严重,他全拆下来找了张破八仙桌把木料锯断重新修了床,最后铺上褥子床单,屋里这才总算有点样子。
“表扬表扬。”于蓝给他鼓掌,“这破房子让你收拾的,看着真舒心。”
陶景湖笑不出来,看着破败的屋顶难过,心里想着下次从工地上申请一点蛇皮袋再把顶棚吊起来。
“别弄这个样儿,又不是住一辈子,我发现你这个人对住处这个东西特别看中,每换一个地方,非得折腾折腾,偏偏哪里都安定不下来,难怪你晚上睡不着。”于蓝道。
她倒是真说中了,陶景湖骨子里骄矜得很,对每个地方都投入感情,可哪里都不属于他,他告诉自己也许诺于蓝。
“我将来会给自己建造一个安稳温馨的家,一个可以让我安心睡觉的地方,它会是世界上最舒服最安全的,”他拿着锯子转头郑重对于蓝说道,“我一定要让你住到最好的地方去。”
于蓝不比他,虽然是女人,但一向缺乏某种浪漫细胞,闻言讽刺道:“嗯,你让我住中南海去吧,那地儿好。”
很多年后搬家那天陶景湖站在桥上跟于蓝提起这段话,于蓝又说她不记得了,一口咬定是陶景湖杜撰或者他梦里的事。
干校这里是按人头领口粮,于蓝领的这个队是三十六个人,十天领一次粮食,陶景湖帮他们把口粮从村大队里扛回来,然后一群人看着桌子上这七十二斤大米一袋萝卜一袋土豆两斤羊肉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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