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刘德华,当然没有刘德华的帅。
而且又是篮球校队,在球场奔驰时不知迷到多少少女。每次上篮进网总听到女孩子的尖叫声。文祐你好帅,我爱你。
我只觉得这些女的疯了,进一球就这样,球场上有十个人,每个人都进球难倒每个人都爱吗?
好吧,我承认,讲到这我有点酸葡萄。没辨法,他总是比我优秀,唯独一点,他的课业没有我的好,所以在功课都是我罩着他。
而我们一起工读,目的也不太一样,我是因为家庭经济不好,必须靠这份薪水养活我自己。但文祐刚好相反,他来工读的理由可以多看一些妹妹。
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文祐在学校有太多的情史,有几次还脚踏多条船。最离谱的一次,是同一时间跟三个闺密交往,最后他和三个一同出游到玉竹商圈逛街,为了保有曖昧不明的平衝,我就变成文祐的隐形男伴游。
我:干,你没事把我拖下水做什么。
文祐:兄弟,你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去你的,你这种烂人连佛祖都不想救。
文祐:没关係,佛祖不救,我找天主。
我:天主是不会理你的。
文祐蹲下去抱着我的右大腿:天主啊,你就救救我这个迷途羔羊吧。
我:羊你的头啦。
文祐:咩...。
当时是学校下课时间,我实在不想跟文祐这样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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