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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过雁眸色一暗,声音低沉,“不是去过,我自幼长于边塞之地,那里是我的根,我的家乡。”
他之前很少与小红杏提及往事,小红杏只知晓他在邺城当官,一介白身,沉浮五年,终于升任到军司一职,可谓不易。
小红杏叹口气,“你真好,还记得自己的家乡,不像我,不过是无根之萍,自小被人卖来卖去的,连家乡在哪里都不知道。”
江过雁眸中闪过一丝沉痛之色,抬手摸了摸小红杏脑袋,安慰道:“你嫁给了我,我的家乡,就是你的家乡。等以后,我带你回家乡,我们再也不要来邺城了,可好?”
小红杏苦涩一笑,并不说话。
转瞬,她怕引起江过雁疑心,只好另起话题,“对了,这管羌笛看着好旧啊,这里都有裂痕了,你怎么不换管新的?”
江过雁抚着羌笛管身上的一道裂缝,目露眷恋之色,“这是旧人所赠,纵使年久陈朴,我怎么舍得丢弃?”
“旧人?”小红杏危机感起,眯起眼睛,酸溜溜地猜测:“谁呀?该不会是你哪个旧红颜吧?”
江过雁一愣,继而哈哈大笑,将小红杏头发揉乱,“傻杏儿,你胡思乱想些什么?”
他正色道:“这是我恩师所赠,他是我的义父,是这个世界上最顶天立地、义薄云天的铁血汉子,我生平最敬佩的人就是他。”
“那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他?更从未见过他?”
江过雁面色黯然,失落道:“他故去了。”
小红杏缄默,片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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