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临头了,给自己留个全尸吧。
两人认命地闭上了眼,眼观鼻鼻观心。
“退下吧。”迦桑忽然下了令。
施尧和白丰惊了一秒,如蒙大赦,纷纷拜俯在地,随后迅速地往后退,步伐几近一致地逃了出去。
迦桑坐在桌案前,神色晦暗不明。
静默地坐了良久,他才伸手将那张信纸迭好,放回《多罗经疏》的夹页之中,随后平摊一张宣纸放在桌面。
没让侍人进来研墨,他拿起墨条,自己缓缓磨起了砚台。
羊毫沾了墨水,修长的手握着笔,在纸上一字一字地写着。
迦桑的字体遒劲,可见风骨,可这一手好字,是他偷学的,就连曾经练字的墨条,也是偷的。
他那做过妓女的母亲曾告诉他,王宫里的王子,就属他最下贱,因为他是贱人生出来的。他的母亲也算是个表里如一的女人,面上风骚,进了王宫也不知检点,四处招惹男人,最后被不知道是被谁在下人房里玩死了。
那年他才四岁,却永远记得自己推开门所看见的那一刻——赤裸的母亲浑身都是伤痕和不知名的恶心液体,像条白色的死蛆。
迦桑那时想,人活着,便是活蛆,死了,便是死蛆,总归是没什么意思。后来,他杀了那个打断他双腿的下人,那人死时在地上扭动的一刻,让他觉得有一些新鲜。
只是新鲜感稍纵即逝,除非他能肆意掌握人的生死。
后来,这种新鲜感也渐渐散了,反倒是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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