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打呼,我后来笑他说「你不是会认床吗,这样就好了喔」,他拿东西打我头。
还有他对于洗衣服完全没有概念,我就看过他从洗衣机里拉出一件被牛仔裤染成蓝黑色的白t恤。在我第三次告诫他将裤子丢进洗衣机之前必须掏口袋之后,操作洗衣机就变成了我的工作。还好,代价是他会打扫(包括刷厕所)跟倒垃圾,还有洗碗。
另外还有一件事,其实不用到我们一起住就已经看得出来,然而开始一起住之后我才发现严重性,就是皇帝大的民生问题──吃饭。
我跟艾理善还是一般朋友的时候,他住宿舍,我在外面租房子。那时候有一小段的时间,他平均每週三次到我住的地方来吃饭,美其名是陪我吃,讲难听点是当食客。当然我没法随时随地奉陪,偶尔还是会遇到外食,这时候艾理善的坏习惯就会跑出来:
首先,他吃饭的质与量有m型化的倾向,像是写期末报告的时候,随手抓个麵包啃完就算一餐,等到报告写完了,就会跑去大吃一顿;或者他难得熬夜抱佛脚准备课堂报告,会一手翻书一手拿零食吃,本人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在紓压。
第二点稍微麻烦些:他无可救药地爱吃甜食。
理论上,他才二十三岁,而且喜欢打篮球,暂时应该没有体重过重或是糖尿病的问题。
但是看看这一天下来的行程,叫我不要怀疑,也满难的:
星期六,我们两个一起在差不多的早上十点二十七分起床,决定出门逛逛,採买吃的东西,附带约会。
早午餐是到藏在学校附近小巷子里,很文青气息的咖啡店吃,相对于我的班尼迪克蛋,艾理善二话不说就点了蜜糖吐司,还是上面洒满糖粉,里面全是奶油的那种。
那东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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